天津官宣認房不認貸 9月19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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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經緯9月18日電 據“天津住建”微信號18日消息,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等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優化我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下稱《通知》),自2023年9月19日起施行。
《通知》稱,為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關于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建房〔2023〕52號)要求,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現優化天津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
其中明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住房限購或非限購區域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相應區域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
同日,昆明宣布正式實施“認房不認貸”,市民擬購房所在縣級行政區域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
另外,宜昌發布通知稱,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房屋所在地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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