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營商之殤:房企遇冤案十年未解決,遭幕后“暗算”經濟損失5個億
北京名鑒置業有限公司(原鄒城市名鑒房地產開發公司)近日發布聲明,披露了其長達十年的維權歷程及公司所遭遇的冤假錯案。在黨和國家不斷優化營商環境,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背景下,名鑒置業卻因一起涉嫌被幕后勢力操控的冤假錯案,持續遭受打擊報復,被迫停業至今,經濟損失累計已超過5億元。
根據名鑒置業提供的資料,這起冤假錯案的源頭可以追溯到2014年,當時名鑒置業開發的山東鄒城市名鑒金地小區項目,承包方江蘇南通海洲公司在工程逾期兩年,在名鑒置業足額支付工程款的情況下,在欠名鑒置業借款本息1560萬元的情況下,海洲公司于2014年9月10日采取偽造證據、虛假陳述、捏造案件事實等手段向濟寧仲裁委提起了一起虛假訴訟案,仲裁委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于2018年3月21日枉法作出濟仲裁字(2014)第403號裁決。名鑒置業于3月23日向濟寧中院申請撤裁。2019年5月7日濟寧中院枉法作出(2018)魯08民特17號裁定,駁回撤裁請求。法院不僅未糾正這一錯誤,反而包庇了仲裁委的違法行為,繼續作出不公正裁定。
據名鑒置業相關負責人介紹,該案件的處理過程存在嚴重的司法不公,包括仲裁委辦案人員采信偽證、隱匿替換證據、違法鑒定、超裁等違法行為;中院法官在向上級法院報核時漏報撤裁事由11項(共12項),瞞報全部庭審證據,偽造庭審筆錄,在裁定中違背最高法《復函》意見擅自增加仲裁員回避和代理律師兩項裁定事項等違法行為。此外,因該案引發的濟寧、鄒城法院在海洲公司未提供任何擔保資產的情況下,2014年違法、超標的查封、凍結名鑒置業資產1.34億元(裁決金額2900萬元)長達8年。目前,仍有5000萬元資產在沒有履行法律程序下達續封裁定的情況下被續封至今。
在維權過程中,名鑒置業向國家信訪局及有關機關進行實名舉報。國家信訪局自2020年以來就該信訪案共向濟寧轉件400多起 ,先后多次進行了督辦、督查;時任山東省委劉家義書記、李干杰書記以及濟寧市委林紅玉書記等領導對該案件高度重視,先后作出批示;2022年以來時任濟寧市政法委書記張國洲共五次約名鑒置業見面溝通,成立調查組,并明確表示403號仲裁案存在問題,要求名鑒置業將所有案件的證據材料及案件卷宗資料提交給了政法委調查組。經過調查組對403號仲裁案和17號撤裁案的調查,濟寧中院最終于2023年10月23日依據《民訴法》264條第6項作出623號之十六裁定,終結了案件執行。至此,名鑒置業遭受十年的冤假錯案得以解決。但幕后勢力為了打擊報復名鑒置業,中院執行局對應依法予以解封的違法查封、凍結的5000余萬元資產不予解封。
2024年時任濟寧市委書記、市政法委書記相繼調離濟寧后,主持公平和正義領導的走了,幕后勢力及保護傘便更加瘋狂的對名鑒置業進行打擊報復:(1)中院執行局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于2024年8月11日違法作出執恢97號《執行通知》恢復案件執行,該恢復執行不符合《民訴法》解釋規定終結執行可予恢復執行的兩類情形;(2)名鑒置業針對恢復執行提出異議申請,執行局2025年2月8日作出(2025)魯08執異11號《執行裁定書》駁回異議申請,該案既沒有下達《立案通知書》,也沒有下達《組庭通知書》,其程序嚴重違法;(3)執行局在未按法律規定向我公司送達繼續凍結《執行裁定》的情況下,于2024年9月23日在銀行違法續凍公司賬戶資金500余萬元。
采訪中名鑒置業負責人透露,除了在司法案件中遭受不公正裁判,公司還遭受幕后勢力及保護傘的各種打擊報復。例如:(1)2013年12月名鑒置業開發的鄒城市政府前商業項目在各項手續齊全的情況下,2016年4月政府以征求人大、政協意見,召開專家論證會為由,該項目第一次被違法終止。2018年領導班子換屆后召開常委會重啟項目,確定了順延土地年限,并給予名鑒置業3187萬元補償(未落實)。2022年2月在領取《施工許可證》時,住建和人防部門作出行政《答復》,以“認定該項目不是房地產開發項目,是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項目,之前的審批都批錯了,現在給掰過來”為由,該項目第二次被違法終止。該商業項目以不同的理由兩次被違法終止,給名鑒置業造成4億多元的經濟損失。曾有多人以該商業項目為要挾,逼迫名鑒置業在案件維權中屈服,更甚至濟寧信訪局副局長劉鐵曾上門進行恐嚇威脅說:“你政府前面的項目和這個案子是有關聯的,你的案子解決不了,政府前的項目也做不了”;(2)對名鑒置業法定代表人入股的企業進行打擊報復,將該企業開發的旅游景區項目停止至今;(3)指使黑惡勢力對名鑒置業進行敲詐勒索。采取焊門、鎖門、恐嚇威脅、斷水斷電等軟暴力行為,霸占名鑒置業金地小區商業、會所、配套公建約5000平米房屋9年,造成損失6000余萬元;(4)指使鄒城不動產登記中心,對依法變更后的,經過三級法院判決確定的金地小區7#、10#樓1844㎡的配套公建房屋強行劃歸為物業用房,給名鑒置業造成2000余萬元的損失。
據悉,2020年以來國家信訪局對該信訪案進行了三次督辦,濟寧政法委2022年8月介入并成立調查組,2023年10月中院作出(2023)魯08執623號之十六裁定,終結了該案執行。但濟寧信訪部門在未向名鑒置業下達《信訪事項處理意見書》的情況下,于2024年4月向國家信訪局報送了《調查報告》,該報告罔顧事實、顛倒黑白,對抗調查,欺騙組織,嚴重違反《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135條和《信訪工作條例》等規定。一是,隱瞞了2022年以來政法委調查處理的意見;二是,按照《信訪條例》規定:“涉法涉訴檢舉類信訪案件應轉送同級政法或紀監部門依法處理,不得將檢舉材料及情況透漏或轉給被檢舉人或單位”。但該報告調查意見卻是由被檢舉單位和被檢舉人作出的,報告中載明參與調查處理的人員,如仲裁辦李冬梅,中院17號撤裁案主審法官崔英等人,均是被檢舉人員;三是,報告中的調查情況全是捏造的,名鑒置業均有錄音為證。名鑒置業還指出,其幕后勢力和保護傘通過各種手段,操控案件調查,造成了信息不對稱,嚴重影響了案件的公平公正處理。
名鑒置業堅稱,在遭遇如此重重困境的情況下,公司始終未能獲得公正的法律處理,企業面臨生死存亡的邊緣。名鑒置業負責人表示,十多年來,他們多次向各級各部門進行申訴,然而遲遲未能得到有效回應。相關部門的督查、督導和調查也因幕后勢力的操縱和干預而陷入僵局。
企業經濟損失嚴重,社會影響惡劣
名鑒置業對外表示,該案件不僅導致企業遭受巨額經濟損失,還嚴重影響了地方的營商環境和社會信用。企業本應為社會發展和地方經濟作出貢獻,卻因這一冤假錯案被拖入長期的維權漩渦,影響深遠。
“在這樣的環境下,企業如何生存?”名鑒置業負責人無奈表示。公司曾為地方經濟貢獻過巨大力量,但如今卻在維權中遇到重重困難,民營企業的處境令人堪憂。
據了解,名鑒置業目前仍在等待國家相關部門的進一步調查結果,并希望通過合法途徑得到一個公正公正的處理結果。公司表示,將繼續堅守維權道路,并呼吁更多社會各界力量關注此案,維護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
與此同時,名鑒置業表示,將在保障合法權益的基礎上,尋求國家和社會的支持,推動案件依法得到解決,為民營企業的生存和發展爭取更多的公正和機會。
在黨和國家不斷優化營商環境的大背景下,民營企業理應享有平等、公正的法治環境,然而名鑒置業遭遇的冤假錯案以及背后的幕后勢力和保護傘,暴露了地方治理中的嚴重問題。該案的最終解決不僅關乎名鑒置業的生死存亡,也關系到司法公正、營商環境的改善和社會的法治進步。如何平衡地方權力與公正司法,如何有效打擊腐敗和地方保護主義,依然是一個亟待解決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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