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2022年全國法院執行到位金額首次突破2萬億元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2022年,全國法院執結917萬多件執行案件,執行到位金額首次突破2萬億元,有力保障了經濟社會發展和群眾合法權益。發布會上發布了十大能動司法(執行)典型案例,基本案情如下 :
案例一:昆山某置業公司執行轉破產重整案
――“執破融合”助被執行企業復工保交樓
案例二:某機械租賃公司與某石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執行案
――運用執行聯動機制,實現“一案解多紛”
案例三:某銀行與龔某等資產管理合同糾紛執行案
――府院聯動在“玻璃罩”監管下實現執行松綁“輸氧”
案例四:陳某某與某公司財產保全案
――運用“賬戶解凍置換+已控資金歸集”方式“生道保全”
案例五:青島某糧庫、某置業公司等與青島某實業公司買賣合同糾紛系列案
――將老企業搬遷政策與市場化法治化路徑相結合 實現本地老品牌“整體盤活”
案例六:某建設工程公司土地承包糾紛系列案
――以綠色執行理念妥善化解468畝林木騰退
案例七:某藥業公司系列欠款糾紛執行案
――引入臨時管理人實現企業盤活與債權人權益保障雙兼顧
案例八:某信托公司與某資本公司等信托糾紛執行案
――執行方案專業定制48個工作日兌現10億元金融債權
案例九:劉某某與郭某買賣合同糾紛執行案
――設置履約寬限期最大限度維護雙方當事人權益
案例十:周某、王某某與南京某物業公司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
――打好“預罰款”+“司法建議”組合拳滿足新能源車主多樣化需求
本次發布的十大能動司法(執行)典型案例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加強府院聯動,助企紓困解難,想方設法保市場主體。推進解決執行難是系統工程,必須堅持綜合治理、多方協作、多措并舉,實現行政與司法良性互動、優勢互補,充分發揮執行聯動機制推動社會治理創新、優化法治營商環境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作用。案例3中,執行法院依托府院聯動構建執行“輸氧”機制,能動執行和監督執行并舉,為助企紓困、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提供司法保障。案例5中,執行法院主動作為,利用政府“老企業搬遷計劃”配套優惠政策,引入投資人整合債權促成各方當事人達成協議,妥善解決了2000萬元職工債權和75起執行案件,助力老品牌“起死回生”。
二是堅持善意文明執行,盡可能采取“活封活扣”,最大限度降低對被執行人的影響。依法強制執行與善意文明執行同向而行、同頻共振,是執行工作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標志。在具體執行中,要在不影響債權實現、不構成財產價值明顯貶損前提下,對能“活封”的財產,不進行“死封”,使查封財產物盡其用,社會流通不因執行受阻。案例4中,在經濟下行壓力加大背景下,執行法院探索對基本賬戶和企業生產經營關鍵賬戶的解凍、置換、歸集,為企業資金賬戶松綁,讓企業“喘口氣”,平衡了財產保全案件當事人雙方的合法權益。案例7中,面對被執行企業資金斷流拖欠眾多供貨商貨款的情況,執行法院引入“臨時管理人”機制,監管企業的生產經營,促成當事人達成和解,實現了生產不停工、企業不破產、工人不下崗。
三是精準把握“快”與“慢”的辯證關系,做深做實公正與效率。公平正義是司法的靈魂和生命,效率要服務服從于公正,快必須以好為基礎,不考慮公正的高效率實際是低效率、負效率。同時,高效司法是人民的期盼,遲到的公正會讓公正打上折扣。針對具體個案,找準問題癥結,精準把握“快”與“慢”的辯證關系,實現“案結事了人和”,考驗著每個執行法官的政治智慧、法治智慧和執行智慧。案例8與案例9,分別通過執行的“快”與“慢”兩方面展現了如何在個案執行中實現公正與效率,值得研究借鑒。
四是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實現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的統一。審判執行工作是政治性很強的業務工作,也是業務性很強的政治工作。執行人員要心懷“國之大者”,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以能動履職展現人民法院的擔當作為。以生態林地騰退案件為例,如何在實現債權人權益的同時不讓環境資源受損是核心。案例6中,執行法院確立了“民生為本”“綠色執行”的工作思路,通過與涉案土地所在的鎮政府積極協調溝通,成功引入第三方對林木予以整體收購,為涉案土地的可持續發展和村民的長遠收益提供了解決方案,是實現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有機統一的經典案例。
五是堅持“辦理典型一案,促進解決一片”,抓前端、治未病,從源頭治理執行難。司法建議是人民法院參與國家治理、社會治理的重要途徑,是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重要方式,是能動司法的具體體現。案例10中,執行法院在執行過程中充分認識到國家發展新能源車的重大意義和充電樁對于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重要性,創新執行工作方式方法,打好“預罰款”和司法建議組合拳,發揮柔性監督優勢延伸司法職能,取得了“辦理典型一案,促進解決一片”的良好效果。(總臺央視記者 張賽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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