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報“女孩將小男孩扔入井中” 雙方家長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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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嵩明3月22日消息(見習記者 王濤 王開妍)3月22日,昆明市嵩明縣公安局通報稱,22日,發現網傳"女孩將小男孩扔入井中"相關視頻后,公安機關立即開展調查核實工作。
經核實:2023年3月8日16時許,嵩明縣小街鎮某村楊某(男,4歲)與同村鄰居王某(女,7歲)在村中水井旁玩耍時,王某將楊某抱起放入水井中(井口至水面2.65米,水深2米),附近村民聽見呼救聲后,立即開展救援,及時將楊某救起。楊某3月10日經送醫院檢查,無外傷,有輕度發熱咳嗽。涉事兒童家長平時無矛盾。目前,楊某已痊愈,在當地村委會的調解下,已達成和解。
通報稱,為防止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響,請廣大網民不要傳播相關視頻。公安機關將會同屬地黨委政府強化安全防范宣傳教育工作,避免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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