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效問責,全過程盯緊民生資金
導讀:
據央視報道,某地向上申請多個項目進行保障房配套建設,其中3個項目中央撥出預算內資金合計超4000萬元。然而7年過去了,這些項目竟然全部爛尾。寶貴的財政資金“打水漂”,沒有發揮出惠民生、增福祉的應有作用,令人痛心、值得深思。
近年來,在財政收支矛盾較為突出的形勢下,財政資金在改善和保障民生上力度不減,中央財政更是加大轉移支付力度,財力下沉、做好“三保”。這些寶貴的資金本來應該用在民生工程的“刀刃”上,但在一些地方卻出現資金閑置、工程爛尾,甚至截留挪用等情況。究其原因,有的是“重申請、輕實施”,中央財政資金到手,項目建設就不再重視,甚至束之高閣;有的沒做好資金申請前的項目論證、準備,“拍腦袋”決策,資金到位后才發現項目不可行、不切實際;也有的法紀意識淡薄,違法違規使用和處置資金。從每年的審計報告可以看到,類似問題屢見不鮮。
財政資金關系民生福祉,豈能成為“唐僧肉”。各地要管好用好民生“錢袋子”,把財政資金的每一分錢都用到刀刃上、關鍵處,真真正正惠及民生。一方面,要規范、高效用好財政民生資金。做好項目論證、準備,強化績效管理,杜絕“面子工程”“政績工程”,不能“蘿卜快了不洗泥”。另一方面,強化財經紀律剛性約束,加強對資金管理使用的制約和監督,推進民生資金信息公開,確保資金在陽光下運行,對違法違規行為強化處理處罰,使紀律成為帶電的“高壓線”。
總之,要盯緊民生資金使用全過程,做到花錢要問效、無效要問責。只有充分發揮財政民生資金效益,才能真正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記者:曾金華
監制:顧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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